2020年,泰安仲裁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攻坚克难,扎实努力,整个仲裁工作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势头。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1512件(全省第4位),标的额14亿元,收取仲裁费65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3%、34%和21%,分别是2015年的7倍、2.7倍和3.9倍;办案质量稳步提升,案件审限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分别达96%和70%,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评为全省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发挥仲裁优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立足仲裁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运行。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结合泰安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意见》,梳理形成了新冠疫情防控法律政策汇编指引(企业篇);联合市工商联举办了3期“泰安企业复工复产法律云讲堂”活动,培训约2万人次,为指导企业规避疫情防控期间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推动复工复产有序进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制定了《关于发挥仲裁优势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方案》,出台5项措施服务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成立泰安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所或品牌指导站设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仲调对接受理点,负责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调解申请。启用知识产权仲裁庭,开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绿色通道,对简易案件适用“流动仲裁庭”制度,全年共办理知识产权纠纷5件,4件已调解结案,促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经验做法被“学习强国”平台播发。
(二)完善工作网络,推进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扎实开展“十百千万”服务工程,即创十佳分会(中心)、联百家商(协)会、进千家企业、发展万名仲裁联络员队伍,解决了仲裁在基层承接载体建设和有人干事的问题,打通了仲裁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难点、卡点,为仲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下了基础。各仲裁分会主动融入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主动参与乡村、街道、社区治理,不仅实现了仲裁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也为县市区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搭建了新的平台,受到基层和市场主体的普遍欢迎。2020年,各分会共立案285件,标的额8.1亿元,《泰安仲裁委扎实推进“十百千万”服务工程展现新时代使命担当》的报道被《法治日报》、司法部官方网站和《大众日报》分别予以刊发。
(三)深化制度推行,提升仲裁社会影响力。借力微信公众号、网站、报纸、电视台四大宣传推介平台,持续强化宣传推行,打造“公信如泰山”的仲裁服务品牌。全年在《泰安日报》《泰山晚报》刊发5个整版、仲裁专栏48期,广泛宣传仲裁法律热点和典型案例;微信公众号每天至少发布2篇与仲裁法律知识有关的文章,不定期发布各项活动信息;网站发布53篇仲裁工作报道;每晚在泰安电视台播送《泰安仲裁》宣传片;开展年度“十佳仲裁员”评选活动,扩大了仲裁的社会影响力。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掘案例宣教功能,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3件仲裁案例入选司法部仲裁百优案例库。同时,积极对上宣传,“学习强国”平台先后播发《泰安仲裁委多元化解纠纷促进社会治理》《“仲裁确认”化解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等4篇通讯报道。
(四)主攻重点领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继续将金融领域纠纷作为仲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领域,积极构建银仲对接机制,持续抓好金融专业仲裁中心,依托行业协会推行金融仲裁工作,每个班子成员联系1家金融单位,深入金融机构推介仲裁制度。积极对接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分行和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成立金融纠纷仲裁调解中心,形成了《关于建立金融消费纠纷仲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投诉+调解+仲裁”一站式快速调解纠纷机制,为处理金融纠纷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打下工作基础。全年共受理金融仲裁案件1205件,标的额10亿元。
(五)加强对接合作,落实“仲裁+”工作衔接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将仲裁工作纳入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就诉前调解、财产保全、仲裁案件执行、仲裁司法审查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促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实施“行政调解+仲裁确认”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政府行政执法、仲裁、调解之间的多元联动,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共同促进社会治理。
(六)创新规范发展,打造“公信如泰山”的仲裁品牌。优化仲裁服务流程,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资源,进一步简化立案程序,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实施“e键”立案和“e键”缴费,启用新版“仲裁专递”,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申请、缴纳仲裁费、接收案件受理通知书,整个立案环节实现了闭环管理,跑出了仲裁服务“加速度”。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仲裁办《领导干部干预仲裁裁决、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仲裁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仲裁案件指定审理办法》《办案秘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4项制度办法,强化对仲裁员和办案秘书的管理考核,通过不断完善办案制度、从严落实办案制度,确保仲裁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1年,泰安仲裁工作要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和省《实施意见》为总抓手,按照“1234”的总体工作思路,即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突出制度推行和规范化建设两大重点,加快将仲裁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融入营商环境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在工作网络建设、金融仲裁、智慧管理、办案质量四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继续打造“公信如泰山”的仲裁服务品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提升仲裁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对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学习培训,锤炼过硬作风,规范职业操守,严肃仲裁纪律。
二是以“十百千万仲裁服务工程”为抓手,健全仲裁工作网络。重点抓好6个县市区和市高新区仲裁分会规范化建设和仲裁联商会、进企业的工作,加快推进仲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以金融仲裁为重点,强化仲裁制度推行。充分发挥金融专业仲裁中心作用,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突破银行等金融单位,形成较为稳定的金融仲裁服务领域。
四是以规范办案程序为重点,提升仲裁案件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好《仲裁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审理期限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加强案件程序管理,提高案审质量。
五是以案件管理系统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仲裁,建成互联网仲裁线上办案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
六是着眼长远发展,做好仲裁委换届工作。制定《泰安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修订《仲裁规则》等制度、办法,选聘、续聘仲裁员,为仲裁业务拓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