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委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泰安仲裁委员会即日起有序恢复线下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仲裁案件审理工作需要,开庭、调解等线下仲裁活动逐步有序恢复,当事人可根据办案秘书电话通知准时参加。
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能参加线下仲裁活动的,请提前和承办仲裁秘书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二、本市范围内确需到立案室、仲裁开庭等现场办理业务的当事人、仲裁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仲裁员等,进入本委办公场所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温检测,并主动扫描“场所码”完成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信息核验,同时出示行程码。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避免长时间停留。
三、继续提倡线上办、预约办的方式办理业务。当前处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建议当事人、代理人等继续优先选择采用网上办、预约办、电话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业务,当事人通过“泰安仲裁委员会”官网登录泰安仲裁智慧办案系统立案,网址 https://tazc.rizhao.cn/home,或可拨打0538-6992676咨询立案业务,拨打0538-8290990咨询审理业务。
四、到本会参加线下仲裁活动前,请关注国内和泰安疫情形势变化、防控政策要求,以及本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内容,了解开展仲裁线下活动的有关要求并做好相应准备。
本委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线下工作方案,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泰安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