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选择仲裁、信赖仲裁的根本。为持续推进作风改进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仲裁办案程序,着力解决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全面提升仲裁公信力,7月18日,泰安仲裁委开展2023年度案件质效评查活动。
此次评查,泰安仲裁委制定了专项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查工作小组,采取自查互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委和分会的每位仲裁秘书2023年度办结的民商事案件进行了随机抽查,共计抽查20件案件。
案件评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查找和纠正程序不准确、证据不充分、文书格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恰当、卷宗装订要素不齐全等问题。在评查准备阶段,案件审理相关负责人查摆梳理常见问题、制定评分细则,将案件评查标准明确为4个方面38项,建立具体、科学的评价体系,确保评查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在评查过程中,评查小组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把握评查标准和尺度,围绕案件程序、语言规范、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按照评查标准,注重查与评的结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准确指出了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真查敢评。
同时,案件质量评查不能“一评了之”,通过评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才能达到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泰安仲裁委将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作为评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预防再犯作为工作目标,以查促改、以改促治,提高仲裁办案能力和水平。既指出“病症”,又开出“药方”,评查结束后,制作《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并形成整体评查报告,全面梳理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同类型错误再次出现。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通报,逐案逐项反馈,督促仲裁秘书逐案整改,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双管齐下,达到以评查促整改、以整改倒逼案件质量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