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是泰安仲裁委吗?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的劳动合同......”“您好,泰安仲裁委不受理劳动仲裁案件,只受理民商事仲裁案件,建议您咨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了解劳动争议问题。”上述对话经常出现在泰安仲裁委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每当听到用人单位、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工伤这样的字眼,工作人员立马就能反应过来对方找错了地方。由于民商事仲裁普及度不高,与民事诉讼相比,民商事仲裁对公众来说较为陌生,不太懂法律的朋友也经常会将民商事仲裁与其他仲裁制度混淆,现在,就让泰安仲裁委带大家快速了解一下民商事仲裁。
民商事仲裁是什么?
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民商事仲裁是一项与民事诉讼并行的法律制度。民商事仲裁由仲裁员断案,民事诉讼由法官裁判,仲裁与诉讼二者只能择其一,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仲裁,则不能再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民商事仲裁的受案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一般而言,大家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均可以通过民商事仲裁途径解决,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金融类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类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
同时,也有部分争议不能适用民商事仲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具有人身依附性的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商事仲裁。民商事仲裁,顾名思义,即经济生活中的相关合同纠纷才可适用,具有人身性质的纠纷以及行政纠纷均不属于民商事范畴。
2.劳动争议不适用民商事仲裁。在我国,劳动争议由相关辖区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院)管辖,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不适用民商事仲裁。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向相关辖区内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为什么选择民商事仲裁?
民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虽然具有相互替代性,但民商事仲裁具有以下几点独特的优势:
1.高效快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民事诉讼的上诉、再审程序。同时,仲裁程序更简便、灵活,审理周期更短,一般在仲裁庭组成后2-4个月内结案,根据当事人意愿,案情简单的案件也可以当天受理当天结案,并且既可以采用裁决方式结案,也可以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方式灵活。仲裁不存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简言之,是否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选择哪家仲裁机构、哪些仲裁员解决纠纷,均取决于当事人意愿。当事人甚至还可以自行约定仲裁庭组庭方式、仲裁审理方式等,而民事诉讼程序严格受制于法律规定,当事人自主选择权较少。
3.过程保密。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通常采用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仲裁文书也不会公开,这样可以更好地保守当事人秘密,维护当事人商业形象和声誉,同时维系双方的合作关系。当然,根据当事人意愿,其也可以自行约定公开开庭审理。
4.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的有效性。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其与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在国际层面,中国是《纽约公约》(《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中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可以在172个缔约国的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
如何选择民商事仲裁?
仲裁协议是仲裁管辖权的来源和依据,若想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相关民商事合同纠纷,当事人之间必须要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二是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泰安仲裁委推荐示范的仲裁条款如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泰安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当然,有瑕疵的仲裁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重新订立规范的、符合要求的仲裁协议,推荐如下:双方协商同意,就xxx争议提交泰安仲裁委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