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调快裁化心结 搭建解纷“快车道”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字体:

近日,泰安仲裁委通过仲裁调解的方式,快速有效化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仲裁庭的耐心调解下,仅用一天的时间,矛盾友好化解,双方当事人不禁为泰安仲裁委的办案效率赞叹不已。

该案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与被申请人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铝板带箔(加工及供应)长期购销合同》,为其加工铝板。9月,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分两期支付尚欠款项,并约定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0.04%支付违约金,双方还约定如出现纠纷交由泰安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后并未按照约定还款,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多次索要无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向泰安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考虑到该案案情相对简单,且被申请人有积极还款意向,仲裁庭积极联系双方组织调解,一方面对被申请人讲明拖欠款项面临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对申请人耐心疏导,向其分析当前环境下的还款压力,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并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还款方案,经过仲裁庭耐心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仲裁庭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如此快速高效的仲裁服务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仲裁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的化解纠纷渠道,具有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特点和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独特优势。”泰安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仲裁调解的优势非常明显,可以不伤和气,有利于双方继续合作,达到双赢的效果,而且方便、快捷、灵活、经济。”仲裁除了具有调解的优势外,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更具有权威性。仲裁和调解相结合,既能最大程度上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又能更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样使大量的民商事纠纷在诉讼程序外解决,对于及时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矛盾,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泰安仲裁委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仲裁调解优势,践行仲裁为民理念,让纠纷化解跑出加速度,使民商事纠纷非诉化解在泰安仲裁驶入“快车道”,让公平正义、高效便捷成为仲裁服务的代名词,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仲裁办案的体验感,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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