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责任清单

 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责任清单

(一)贯彻执行仲裁法及党和国家其他有关仲裁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有关仲裁方面的文件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依法制定《泰安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则》等规章制度;依法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组织仲裁案件审理,管理、监督仲裁程序执行情况,核阅并送达仲裁文书。

(三)收取、管理仲裁费,管理档案,为仲裁员支付报酬。

(四)负责仲裁员和仲裁秘书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仲裁员、仲裁秘书的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五)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仲裁法律意识。为仲裁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及其他法律服务。

(六)指导泰安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工作,做好各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七)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对经济合同的签订进行指导和规范。

(八)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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