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发挥仲裁优势保障非公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字体:
        

为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经济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日,市工商联与市仲裁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仲裁优势保障非公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建立仲裁服务企业机制

泰安仲裁委联合市工商联,深入开展仲裁“入商会进企业”专项服务行动,挑选优秀中青年仲裁员组成仲裁志愿服务团,主动走访商(协)会及广大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宣讲、咨询解答、专题讲座、案例解析活动,提供合同公益审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仲裁法律服务。

积极规范合同示范文本

各商(协)会、民营企业要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纠纷能力,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仲裁作为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或者在纠纷发生后积极达成仲裁协议。泰安仲裁委结合实际,制作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协议(条款)示范文本;市工商联及所属商(协)会在会员企业中积极做好仲裁协议(条款)示范文本的推广工作。

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

泰安仲裁委作为化解经济纠纷的专业仲裁机构,将持续规范办案管理,努力提高案审质量和效率。主动发挥仲裁协商解决争议的优势,推行和解调解工作先行,努力提升调解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继续优化“智慧仲裁”办案平台建设,完善线上仲裁程序和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智能化办案水平。

建立健全仲工联动机制

泰安仲裁委、市工商联要建立会商制度,研究落实仲裁法律制度推行等具体问题。市工商联在所属商(协)会中确定仲裁联络员,负责会员企业仲裁联络工作,积极做好仲裁的宣传推广工作。泰安仲裁委要畅通 “仲裁+”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仲裁专家断案、保密高效、一裁终局等制度优势,公正、专业、高效地化解商事争议。

加强专业仲裁队伍建设

积极吸纳各专业领域人员 进入仲裁员队伍,由市工商联从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商(协) 会、企业中,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作为泰安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候选人选。大力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仲裁业务培训, 努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良、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的仲裁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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